湖北要求用人单位给实习大学生每月不少于500元补贴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人才引进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下称《“我选湖北”意见》)。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上述文件。据介绍,“两个意见”的制定遵循简政放权的原则,突出“放”与“聚”,为聚集人才、激活人才、用好人才铺平道路。

  放开职称评定标准限制

  制度改革实现四个突破

  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上,《人才引进意见》打破重学历、唯论文倾向,在四个方面实现突破:

  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改变以往外语水平与职称申报挂钩的做法。计划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不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我省各级别各系列各专业职称评审的必备前置条件。

  加大向高校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力度。在现有授权基础上,加快向所有省属本科院校(包括民办高校,国家示范高职高专院校)下放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

  畅通企业人才申报高级职称渠道。对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打破传统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和台阶限制,可通过当地工商联、人社部门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

  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楚天学者以及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认定相应高级职称。

  放活用人单位自主权

  简化来鄂高层次人才居留办理程序

  《人才引进意见》规定,事业单位引进副高及以上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博士可直接考核、择优引进。用调动、考核聘用等方式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加大从国家重点高校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和乡镇(街道)、社区一线工作人员的力度。放宽外籍人才在湖北工作限制,简化来湖北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资格办理程序,优秀外国留学生在鄂就业,取消工作经历限制。

  在健全人才激励保障制度方面,《人才引进意见》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提出将建立引进的高端人才专利数据库,对引进的本科、硕士、博士和高技能人才发放住房、生活补贴。鼓励各地建设青年人才公寓,提供公共租赁房;引进海外人才及配偶可补缴养老保险费。

  “我选湖北”聚集优秀人才

  实习大学生每月拿500元以上补贴

  《“我选湖北”意见》规定,力争在五年内实现在鄂大学生实习实训人数超过20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超过180万人。

  为将大学生留在湖北,《“我选湖北”意见》提出具体举措,包括:打造全省域实习实训基地,积极推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接纳大学生实习实训,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实习大学生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的生活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五年内拟在全省建立5000个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每年组织各市县到高校集中开展“我选湖北”高校行活动和海外揽才行动,对省内高校,自新生入学就开展“我选湖北”宣传推介,全方位推介湖北。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立全要素、开放式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器,要求每个县市至少建2个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未来5年重点建设300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鼓励大学生到企业工作,对接纳多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各地从实习实训大学生中选拔录用工作人员,引导大学生到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基层一线工作,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