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 年第二期全区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6 年第二期全区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为加强创业培训(SYB)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我区创业培训工作对培训教师的需求,进一步推动创业培训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全国创业培训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6年第二期全区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班拟定于 2016年11月中旬在南宁市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严格、系统的培训,培养并选拔一批符合创业培训要求,并熟练掌握运用政策法规、创业问题诊断、创业项目选择与评估、提供解决方案、组织实施培训、方案执行指导等创业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创业培训教师。进一步加强我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着实推进大学生创业培训专项活动、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计划实施。

二、培训内容

(一)了解“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概况;

(二)掌握“创办你的企业(SYB)”教材内容与结构;

(三)系统掌握“创办你的企业(SYB)”操作规程;

(四)熟悉并掌握成人教学原理、参与性教学方法、视觉教具的使用、非口头语言表达、课程设计等授课技巧。

三、培训对象

(一)准备从事SIYB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人员,管理咨询或创业咨询公司的从业人员;

(二)社会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相关管理和工作人员;

(三)各院校学生(工)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工作人员;

(四)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教师和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教师;

(五)创业园、科技园、众创空间、各类创业孵化器及创业基地、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等园区和基地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六)就业训练、再就业培训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及各级各种人力资源公司(职介机构)的就业指导人员和工作人员;

(七)拥有丰富的创业经历、企业运营管理等经验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申报条件

(一)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优先;

(二)具备计算机操作应用的一般能力,能熟练使用多媒体教学软件的人员;

(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志于从事创业培训工作;

(四)承诺有时间承担创业培训教学工作,并且能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培训机构的指导和安排的教学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可推荐和选派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报名者需于2016年11月10日前登陆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gxce.net)填写报名信息,同时下载并填写《SIYB教师培训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交由推荐和选派单位审核盖章,电子版发送到405967004@QQ.com,培训当天提交纸质版。

(三)自治区人才服务办公室将依据报名审核情况及时反馈给参训学员。

(四)如报名者因故未能参加培训却没有及时通知主办单位的,今后将不再考虑安排培训机会。

六、报名材料

(一)《SIYB教师培训班申请表》(盖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两寸(可直接粘贴于申请表)。

七、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6 年11 月15 日至24日。

(二)报到时间:2016年11月14日14:00-17:00。

(三)培训和报到地点:自治区人才服务办公室四楼(南宁市金洲路33 号广西人才大厦四楼401室)

八、培训费用

每人收取培训费用288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培训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培训费可于报到当天刷卡或现金缴付,如学员个人或所在单位通过汇款方式缴付培训费的,请于11月11日前将培训费汇至我中心账户。

开户名:广西南宁人才智力交流开发中心

开户行:建行广西区分行南宁琅西支行

帐 号:45001604568059000222

九、培训师资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项目办委派国家级SYB创业培训师全程授课,并按有关规定对所培训的学员开展的SYB培训活动提供跟踪服务。

十、培训考核与证书核发

(一)培训前,由SYB创业培训师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训学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定,按照课程安排准时参加学习,全程十天,不得无故请假和缺席,出勤率在95%以下的视为培训不合格。

(三)培训结束之后,评审小组对参训学员进行试讲、理论考试、创业计划书三方面考核;每位学员试讲30分钟。

(四)通过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SIYB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吴姗姗,电话:0775-4550092

(二)食宿说明

培训班食宿不作统一安排,如有学员需预订住宿,可参考以下住宿收费标准,并自行与酒店联系预订。